小区里太多养狗不栓绳的,怎么办?
时间:2023-04-24 17:47:35 来源:网络
小区里面很多人遛狗的时候都不栓绳,有什么好办法?
小区里不牵引,不管是小型犬大型犬温顺还是调皮的狗都是不应该的,毕竟小区还是公共场合,有小孩老人也有可能有天生对狗恐惧或者“憎恨”的人。所以这是一个不文明且自私的行为,是不提倡的。最好首先给物业去说,让物业以官方的角度帮你去给犬主做做工作,毕竟也没有硬行规定小区里必须拴狗绳,这个也不能强行制止,物业也只是辅助业主生活而不能命令业主。
如果还是没有效果,那就只有你请自去给犬主说说,咱们从为狗狗好为狗主人好的角度去给他提,站在自己也是爱狗人士的角度,犬主会更容易接受。告诉他不仅狗狗容易在不注意的时候吃到老鼠药之类的东西,而且也以防有人投毒。小朋友老年人万一吓得摔一下也是不好解释不好处理的。一般情况一个正常接受过教育的人,都会听得进去。如果,遇见的是一个毫不讲理的人,那么也不用跟他再多说,直接去派出所让民警出面上门协调,一般警察都会给予一次提醒警告。
其实现在很多人的个人素质已经比前几年强太多了,只是还不能完全做到自觉文明,这时候也许我们上前简单的劝说一下对方就可以改正自己的错误,不要总想着对方会如何反对,如何不听劝,其实人人都很善良,只要我们善意的提醒一下对方就可以瞬间顿悟。物业和城市管理部门上前劝阻无线或者直接找物业和城市管理部门进行解决,因为物业的职业就是帮助业主提高生活质量和维护小区的环境和卫生,小区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管理部门有责任约束宠主改变这种遛狗方式。
伤狗行为不要做。狗的问题虽然给你造成了一些困扰,但是这归根结底还是人多的问题,我们不应该因为这些事情去伤害狗,一些人用“毒”杀害它们,这难道不残忍吗?治理狗患,归咎到底还是“人”的问题现在要求所有的爱狗人士在道德的层面和文明养狗层面一致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就必须要有地方行法律的支持,制定严格的地方性“养犬规定”并组建铁面无私的执法团队,并且提高养狗的门槛,只有这样才会珍惜来之不易的养狗的机会。
小区狗不栓怎么处理
在小区发现有遛狗不拴绳的,你可以直接打电话给物业、城管或者是给派出所打电话让警察来处理就行了,一般未办理养狗证或遛狗不拴绳第一次给予警告罚款200-500元及时办理养狗证,不听劝阻的直接将狗捕获并对养狗主人处于500-2000元不等的罚款,在严重了就直接刑事拘留并予以重罚。小区周边好多遛狗不牵绳的,这时候怎么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孩子的安全?
你可以去物业进行反映,让物业与遛狗不拴绳的业主进行沟通,让他们规范一下自己的行为。若物业也没有办法的话,就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举报,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毕竟国家是有规定的,遛狗是必须要拴绳的,不拴绳的狗要被抓起来。在举报期间,你可以带着孩子去别的公园玩耍,不要在小区周边逗留。
这样的情况是很可怕的,毕竟不栓绳的狗可能会咬小孩子,让小孩子很害怕。再加上小孩子本来就比较害怕,大型的狗会让小孩子产生一些心理阴影,根本不敢出去玩。大人一定要与狗主人进行沟通,让他们在遛狗的时候栓绳。如果还不行的话,就只能按照上述的方法去报告给物业,然后再举报到相关部门上去。其实现在城市对于养狗的管理是比较严格的,不能养一些大型犬或者烈性犬。要养的话也只能偷偷的养,被发现的话就只能进行人道处理,或者把狗狗送到农村去养。
在爱狗人士看来自己的狗狗是很可爱的,并不会咬人,是一个小天使。但这都是假象,如果遇到了狗狗害怕的事物,其就会产生应激反应,然后开始发疯,会剧烈的咬人。所以遛狗是必须要拴绳的,不拴绳就是对于他人的一种不负责任,你会让你的狗狗伤害到别人,让你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山神是很简单的狗主人可以在网络上购买一个狗链子,然后就可以拴在狗狗的脖子上,这样就可以安全的遛狗了,也会让周边的人比较的放心。
如果狗主人真正的爱狗就要对自己的狗狗负责任,不要让狗狗因为自己不栓绳的行为而失去生命。每年都有很多的烈性犬咬伤孩子的事情,也希望养狗人士注意一下。
小区遛狗不栓绳子应由谁来管
没有物业的小区,可以向街道办事处反映。如果街道办事处不管理,就到公安局反映。公安局是有权利管理遛狗不栓绳子的。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