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药物,可以随便停吗?
时间:2023-04-06 11:41:58 来源:网络
为何抗精神病药长期服用后不能突然停用?
是药三分毒!药不可以乱服,也不可以乱停。对于某些药物来说,疗效显著,但在疾病治愈或稳定后却不能突然停服,而应该逐步减量。否则将会产生严重不良反应,甚至导致病情加重而致死亡…精神分裂症患者在服用氯丙嗪期间,尽管已有相当一段时间没有发作,但如果突然停药,则会出现精神分裂症现象的急剧恶化。因此,氯丙嗪治疗精神分裂症,应在症状好转后逐渐减量,并在一段时间内应用维持量(每日50~100毫克),以巩固疗效,预防复发。很多患者都有过"停药"的困扰,有些人自我感觉病情好转便擅自停药。还有人怕长期用药有不良反应发生,症状稍有些好转就突然停药。这样做不仅可能让疾病卷土中来,还可能使原有症状加剧或出现不良反应。一些需要长期服用的药物,如果骤然停用,可能引起原有疾病的复发或“反跳”(症状再次出现,且病情更重),甚至发生意外,严重者可能造成死亡。突然停用高剂量的抗精神病药物后,会出现急性撤药反应,如失眠、恶心、头痛、呕吐、头晕、易激惹,还可能使精神症状复发,有时候还会出现非自主运动障碍(如静坐不能、张力障碍和运动障碍)。因此建议逐步停药,不宜突然停用。治疗期分为三个阶段:急性期治疗、巩固期治疗、维持期治疗。在巩固期治疗时,有些患者情况不错,恢复的很好,但是也需要继续沿用急性期治疗有效的药物,期间停药,复发风险大。维持期小剂量药物治疗是为了防止复发,此期间更不宜突然停药。在服用抗抑郁药物期间,突然停用后不但可能引起疾病复发,还可产生停药反应,如情绪烦躁、易怒、头晕、头痛、焦虑、懒散、情绪不稳、失眠、轻躁狂和癫痫发作等。推荐治疗结束时应逐渐减量,避免突然停药。请注意,在减药或停药过程中,出现难以耐受的状况时,可考虑恢复先前的治疗剂量,随后以更慢的速度减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