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端端的人住进医院三天人就没了,医院有责任吗?
时间:2024-05-29 11:44:15 来源:网络
亲人在医院看病三个月没有查出什么病,最后人去世了,医院有责任吗?
如果在医院住三个月院,始终没有查出病,导致死亡这医院有责任,如果只是去医院就诊,医院没有查出病,人死了应该没有关系,医院肯定的说没查出什么病,让你去大医院看看,如果你没去,那是你自己原因,医院查不出病,为什么不去大城市医院看呢?为什么三个月始终还在一家医院呢?怪你自己的决定失误请教法律人士:我们到医院帮亲人办理了住院手续,交了住院押金1500元,病人在医院失踪,医院有责任吗?
不知道你的亲人失踪时有无自主行动能力以及有无精神障碍? 一般来说,医院的责任在于提供科学完善的医疗服务。医院对患者采取的护理措施,其目的是对病人进行生命体征观测,而不是对病人进行看管,限制病人不属于治疗范畴的活动自由,对有行为能力病人的人身安全一般不负有监护义务。 所以,不太好索赔 如果医院按规定行使了护理和看护的义务,如病人在非检查期间,自行离去导致失踪,那医院方应该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当然,如果院方知道病人要自行离去的情况下,应该是有义务通知其家人并告知其动向的。为什么人进医院时好好的,在医院只几天就不行了呢?
现在医学还没有先进到包治百病的程度,甚至可以说真正完全能通过医生看好的病并不是很多的!病人既然住院,那肯定就是有了病才去住的,而疾病的发生发展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很多开始的时候比较轻,然后就进入疾病的严重阶段 ,并不是医生让你疾病加重,而是疾病本身加重了,医生大多数只能起到辅助作用,促进作用,最根本的因素还是你病人本身的体质在起主导作用,如抵抗力如何,是否是特异性体质等等!住院患者外出吃饭身亡,医院不负责,住院不能出去吃饭吗?
不是,医院又不是监狱,他们没有权利让病人不出去,具体如下分析:
01、医院不是监狱,医生没有办法时刻盯着病人。看完整个新闻,当家属质疑医院没有看护好的时候,医生讲了一句医院又不是监狱,我们没有权利限制病人的人身自由......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病人住院没有强制一定要留在医院里面吃饭,你想选择外出恰饭,还是点外卖都行。
划重点:住院的时候,医生是有提醒过家属,需要陪护人员,让家属照顾好患者。事发的时候,家人都上哪里去,不要以为病人送进医院,医院需要负责时刻盯着。要知道这根本不现实,一个病房可以住三个人,一层楼大概10个房间,你就算一下,医护人员压力多大。
还有医生明确跟家属说过,住院病人不可以随意离开。怎么家属就不自己盯着,真忙可以请护工,咋滴,出事就算医院吗?怎么不找找自己的原因。
02、患者是突发情况,抢救不及时。患者身故的真正原因,是大咯血窒息,属于突发情况。简单说,无论患者在哪里,只要没有人发现,结果都是一样。就不要说患者应该在住院,偏偏跑出去,山长水远,等医护人员到达,黄花菜都凉了。
事后,家属找医院赔偿,提出的赔偿金额医院无法接受,而医院给的人道主义赔偿,家属也不同意。最后双方唯一的办法就是上法庭,让法官来判案,到底这件事情,医院有没有责任,需要赔偿多少钱。
总而言之,这件事告诉我们,家人住院,还是留点心,找个人看护。实在大家都忙,人不能到,简单花钱请护工,完美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