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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说自己的主人格被副人格杀死了?

时间:2025-02-15 11:43:37   来源:网络

多重人格的主人格死了,要怎么办?

那完蛋了,主人格死了,其他人格中就会出现一个主导人格。但这个主导人格是好是坏就不确定了。

如果不太理解的人可以去看看《致命ID》这部电影。里面就是讲得一个人人格分裂出了十一个人格,围绕着对他的判刑展开的故事。

一个精神病医生看到了他的日记,确定了他的人格分裂,其中有坏的人格和好的人格,这个医生提出的就是坏的人格杀的人,所以要做的就是利用好的人格杀掉坏的人格。

最后只留下一个好的人格,作为最后人格也就是主人格。由此可以看出,多重人格的主人格死了,那么其他的人格就会占据这部分,其他人格就互相角逐,谁占上风就由谁主导。

电影《致命ID》中就是杀死其他的人格,留下一个主人格。但精神分裂中,人格是交替出现的,你无法预测最后会留下哪个人格。

虽然通过人为的干预,想纠正主人格从而抹杀其他人格,把这个精神病患者给治好,但到最后决定的时候,还是有可能被反杀。

这说明任何一个人格都可能会成为主人格,多重人格的主人格死了,那就要进行干预了,要保证成为下一个主人格的是好的人格。

这个就要进行潜意识的输入,要在潜意识的状态下判断哪一个人格是好的,从而告诉这个好的人格成为主人格。

其实就是各种思想的斗争,留下一个好的思想,把那些不好的恶意的思想给抹杀掉。多重人格的主人格死了,就得重新从分支人格中建立一个主人格出来。

这样讲可能有些人不太理解,可以去看看刘青云演的《神探》,看看致命ID都行。总之,这个人格死了,下一个强势的人格就会成为主人格。

多重人格的患者有可能出现次人格杀死主人格的现象吗?

你好: 不会。再是无数重人格,这些多重人格之间也处于条件式转换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即使此时表现的是一种次生人格,或者是一种次生人格一直存在,但是主人格依然不会被消亡。这种由人内在自主创造的人格,由不同的条件限制了它们的表达。换言之,可以理解为,他们共用一个大脑,但是,在大脑所储存下的信息之间,存在了提取限制条件。只有当符合某些条件下时,某一种人格才会得以表现。但是呢,人格与人格之间并不是完全“相互不认识”,而是类似于人的自我催眠的效应,致使,“一些人格认识另一些认识,或者是意识到另一些人格的存在”而“一些人格却不认识另一些人格,或者是意识不到另一些人格的存在”。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处理多重人格的时

如果有双重人格,副人格在主人格完全不知情下犯罪,法律怎么判?

什么是人格分裂症 人格分裂在学名上称为“解离症/间歇性人格分离,别名“分离性身份识别障碍”,它的主要特征是患者将引起他内在心里痛苦的意识活动或记忆,从整个精神层面解离开来以保护自己,但也因此丧失其自我的整体性。人格分裂大致可分为两类:心因性失忆症和多重人格症。 故意杀人罪客观要件 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 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因紧急避险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案例极少,通常要避险+立功才可能会不构成犯罪)

双重人格怎么办 另一个人格要杀了我。我和另一个人格知识相通记忆不相通我该怎么办

脱去一切伪装,彻底平静下来,找个清静的地方静心一段时间。恢复到你最初的人格状态。 很多人是因名利走上双重人格的路。摆脱名利,走回真实。 再找一个爱你你爱的朋友或亲人陪伴,让爱化解一切不圆满。

假如一个患“多重人格”的人在不是本我的情况下杀了人,要怎么量刑?

按实际情况,对于多重人格的人如果属于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如果多重人格的人属于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多重人格的人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x0d\x0a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x0d\x0a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x0d\x0a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x0d\x0a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x0d\x0a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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